我看死刑問題
1014791 王苡暄
有一報導指出韓國在1997年12月後已有11年沒有執行死刑,但比起執行死刑時期,不執行死刑以後,殺人犯卻增加了32%,據資料顯示,在有執行死刑期間,平均每年有607人因犯殺人罪而被起訴,但在沒有執行死刑期間,平均每年有800人因殺人罪被移交給法庭,殺人嫌疑犯增加了32%。在1997年以前,因殺人罪被起訴的罪犯嫌疑人一年不超過700人,但在1998年後,每年都在700人以上。便有批評指出:可以認為,因為不執行死刑,法律和原則被輕視,故而殺人犯大幅增加。
對於反對廢除死刑的一方來說,死刑是為了少數極端而設計,其意義不是報復手段,而是讓犯人誠實面對所犯惡行的方式,許多檢警、法界、立委也多表反對,並認為對目前社會而且若被判到死刑這重罪是相當不容易的,通常都是罪有應得,且蒐證過程也會相當嚴謹,其實可以不用擔心是否誤判。
對於支持廢除死刑的一方來說,把生命權看至最高,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剝奪他人的生命權,即便是審判者也不能,認為保護善良的人還有其他更積極的作為或替代配套,而不是消極的讓罪犯者付出代價。
就我個人而言,我是反對廢除死刑,一個犯罪者一定是犯下了惡大重罪才會被宣判到死刑這一步,難不成只是一個搶劫犯初次犯罪就會有如此罪名嗎?而且既然為了人權就必須考慮人性,只從冰冷的理論架構來維護人權是很矛盾的,因為人性是無法量化的,犯罪者是否曾想過,當他們傷害了被害人不就也是侵犯了他們的生命權嗎?當面臨自身的生命權也遭受侵犯時卻不斷的要求訴訟,對於那些被自己所殺害的人公平嗎?當自己從未給過受害者機會而殺害他人,那自身還有什麼資格要求大眾給予改過的機會,如果想當好人,何必等到被判死刑才當,想改過向上為何不在殺人前改過呢?當罪犯行為和罪犯的人格已經到了必須永久隔離的階段,以死刑作為永久隔離之手段有其必要性。
有些廢死人士主張死刑判決的上訴成本太沉重,卻忽視終身監禁的食宿、戒護、管理來說之成本更在訴訟成本之上,且必須由全體國家納稅人負擔,還有反死刑人士對於死刑判決的百般阻撓,不管是重複的支援慫恿上訴,或是被迫互踢皮球,都是死刑耗費資源的原因。
死刑的判定是可以非常謹慎的,例如僅有罪證確鑿的殺人行為並不會被判死刑,還要符合型為凶殘等條件,且有多層程序可平反。規定只要有冤獄可能就不得判死刑是應該的,但當達成此條件時,以微乎其微的冤獄可能性否定死刑並不合理。冤獄問題應從司法警政體制進行修正,以廢除死刑減少冤獄不但不合邏輯且緣木求魚,若司法警政機關不願意改進並重罰故意製造冤獄者,只以廢除死刑來應付人民不滿,無法減少人民無辜被關的機率及恐懼感。
犯下重大罪以致需被判至死刑者,都是罪有應得,雖會產生同情心,但若你是被害者或被害者家屬,你就能了解那是件多痛的事情,所以我支持反對廢除死刑。
總評:舉國外的數據來引起下文,是非常不錯的開頭方式,但若能查到台灣的統計數據,相信會更貼近我們的生活,並使你的文章更有說服力;全文語句流暢,針對廢除死刑與否從成本面及人性面等反覆進行思考,論述有條有理,不失為一篇佳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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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看廢除死刑的問題
生管一甲 1014472 趙家君
在這世上,好人總是被壞人所欺凌,因此我們需要一個公正的審判將歹徒繩之以法,得到處罰。若犯罪者的動機不單純且手段兇殘,甚至迫害人命,或許司法程序上會還家屬一個公道——判犯人死刑,以消家屬的心頭之恨。但是,這樣一命抵一命的觀念是好的嗎?法官掌有犯人的生死權利嗎?
由於媒體報導常一度熱烈探討此議題,讓我也開始重視並思考死刑的合理性在哪?及更深一層的背後含意。若有人問我暫不贊成廢除死刑,我的答案是不贊成。曾有一則發生在日本的悲劇新聞,一名中年男子趁機性侵一位家庭主婦,並在得逞之後順便勒死她;睡夢中的嬰孩失去母親而放聲大哭,男子因不堪其擾而一併殘害無辜的孩子。上述種種惡劣行為其實早就僭越、甚至觸犯了自然的律法,不但常人難以原諒與包容,於天理更是不容!在法庭判審上,法官詢問他的動機為何,來以此作為判刑標準,結果他的回答絲毫無悔意,還夾帶幾句汙蔑輕佻的語句,於是法官最中判他死刑。
從這名日本男子的身上,我看不出他那可能因犯罪而產生的懊悔與自省,徒留下的只是一具人性泯滅的軀殼在活動罷了,他的所作所為引起群眾激烈撻伐,連我的心中也跟著湧起一波又一波難以平息的怒氣。如此惡劣的宵小之輩,為逞一時之快而殺害兩條人命,教女子的丈夫及親屬們情何以堪?若死刑被廢除,這名男子最後得付出終生在牢房度過,在我看來其實是浪費國家寶貴的資源。我相信國家的公帑與資源應該用來援助貧苦人民,而非餵食十惡不赦的犯人一輩子,因為他們絕對是更迫切需要的,以改善生活及環境。
一個人的生死大權或許不能任人掌權與左右,但那人若犯下滔天大罪、甚至連內心僅有的悲憫與悔意也消失殆盡,我認為基於公義上,是有必要執行死刑的,否則歹徒若臨陣脫逃,逍遙法外並繼續謀財害命,只會讓下一個家庭心碎且悲慟不已。
總評:文中能確實引用報導作為佐證,使文章更具說服力,若是能增引台灣的新聞,相信會更貼近我們的生活;全文闡述有條有理,且段落分明,非常值得肯定,是一篇不錯的作品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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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看浪費教育資源問題
財金一甲 1014753 胡孝卉
兩個月前,各大新聞台爭相報導博士生賣雞排事件,事起原由是因為一名政治大學博士班的學生——宋耿郎放棄追求博士學位,而選擇回家鄉賣雞排,遭到鴻海董事長強力批評,也因此引發社會上一連串的討論。
鴻海董事長郭台銘表示:「炸雞排有必要唸到博士嗎?你高中、大學、博士念那麼多,政府補貼那麼多錢,結果你去炸雞排。不是說賣雞排不好,但像是這種工作應該留給國高生做就好。炸雞排需要高科技,但是不需接受高學歷的博士人才。」「這種人待在學校唸那麼多年,國家是補貼很多錢的,他唸到博士卻選擇從事國高中學歷就能勝任的炸雞排,造成資源浪費,應該課『教育資源浪費稅』,這換一種說法,就是『學無所用稅』。」
對於此批評,當事者向記者娓娓道來他的心路歷程:「我也曾在大學擔任過助教多年,月薪五萬多元,娶了老婆生了孩子,生活順遂,但老婆決定離婚後,我為了分散心情,決定去考博士班,未料後來卻發現很多學長都失業,我怕步上後塵,所以決定休學去工作,對於郭董的批評我也只能笑一笑。」
社會上各種說法此起彼落,有贊同的也有替他可惜的,但我覺得每個人對自己的選擇負責就好,行行出狀元,誰說賣雞排就不能有成就,也許站在納稅人的角度,他這麼做是在浪費自己的血汗錢,但是站在個人的觀點,他能夠勇於堅持自己想要的,即便是在歷經波折之後,即便遭到眾人的反對,但這個勇氣已經值得我的敬佩。站在社會的角度,我覺得更值得探討的是:有這樣的情況出現,到底是他個人的因素,還是台灣的教育真的出了問題?身為同樣在受教育的學生,我認為是社會大眾的觀念害了大家。人們不斷的鼓吹高學歷,使得志不在讀書的同學被強迫著應付考試,而很會考試的那一群,理所當然的被看好著進入醫學系、電機系,或其它他們根本無意於此的科系。
雖然現在已經比以前好很多了,但大家還是被「萬般皆下品,唯有讀書高」的觀念束縛著,聽到某個人是某高職畢業的,就下意識的和壞孩子聯想在一起;看到黑手就覺得那是不認真念書的下場,這樣的社會風氣下,有幾個家長可以義無反顧的支持自己的孩子走自己的路?尤其是那些很會念書的學生,一方面老師家長會一直希望他繼續追求更高的學歷,灌輸著「讀好書才能找到好工作;才會娶(嫁)一個好老婆(公);才能有幸福美滿的生活」,另方面他們在課業上傑出的表現,讓他們在學校如魚得水且感到強烈的成就感,一旦出了社會遭到現實的打擊,往往無法承受而想重回學校,如此不斷的循環下,造就了許多高材生屈就低薪的工作,或是找不到人生的目標,這樣的結果似乎違背了我們當初受教育的初衷,我們增進知識不就是為了找到人生的方向嗎?或許不求每個人都能有所成就,但至少人人可以做好螺絲釘的角色,達到孔子所說的「各司其職,各安其位」。
若真想從根本解決浪費教育資源的問題,首先要改變的便是社會大眾的觀念,尤其是老師和家長。志不在讀書的同學不是拿著鞭子逼他念書,而是鼓勵他去開闢自己的路,如果不能戰勝書本,那就該學習一技之長,就像不久前中國大陸一名北大生跑去賣豬肉,非但沒有遭到非議,還有公司的董事長得意的說:「我北大的學生既可以當國家主席也可以賣豬肉。」就這點而言,我們的確還有學習的空間。而對於那些很會讀書的學生更是不可輕忽,要引導他們找到自己的方向,因為比起一般人他們有更多的選擇,也就要更小心不能錯過選擇的黃金時間,師長們應該以鮑許《最後的演講》中說的為前車之鑒,要常請孩子自問:「我所追求的東西,我到底多想要?」避免那些學習一帆風順者等到年紀一大把了,才想到這個問題。所以除了讀書,我們更該注意學生的生涯發展,不要讓書本葬送了他們的人生,也不要讓食古不化的舊觀念引發更多「浪費教育資源」的問題。
總評:寫作的篇幅雖大,卻能有條有理的論述,並闡發你個人的想法,非常值得肯定!而你所選擇的題材令人眼睛為之一亮,加上你在文中旁徵博引,詳加思考浪費教育資源的問題,並提出解決的方法,都發人深省;全篇文句通順,取材有創意,是一篇不錯的作品。